8月31日,陈先生9岁的儿子不幸从三楼半的窗台坠楼身亡。按照国家相关的住宅建筑标准,出事的窗户应该加装护栏。而整个小区16幢房子竟然全不达标?当年这房子是怎样通过验收的?
陈先生一家三口原本租住在杭州下沙的新元社区新溢苑。8月31号早晨,已经在单位上班的陈先生突然接到爱人的电话,说9岁的儿子从楼上掉下去了。等他赶到医院时,孩子还能说话。
孩子从三楼半的窗口直接摔到地面,内脏多处受损,经医生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夫妻俩悲痛欲绝。陈先生认为,儿子不会无缘无故地掉下去,他越看越觉得窗台的高度有问题。“窗户太低了,要是能像前面那幢一样,有护栏的话,孩子就不会掉下去了。”
我们的确看到,有几幢楼在每层楼的过道窗户前都装上了不锈钢护栏。房东:“人要掉下去嘛,所以装一下。
“是为了安全才装的?”
“是的。”
看来不止陈先生一人觉得窗户高度有问题。我们借来了一把卷尺,一量,高度只有79.5CM。从一楼到六楼,我们都量了一遍,最高的窗台离地面80CM,最低的只有70CM。整个小区16幢房子,基本都是这个状况。
这些数据符合国家建筑标准吗?在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专家的帮助下,我们找到了答案,同时也让我们大吃了一惊。在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写着:住宅窗台低于0.9M时,应该采取防护措施;在《住宅建设规范》当中,同样写有这样含义的文字。专家甚至表示,不达到这些规定的房屋根本是不可能验收合格的,难道杭州下沙新元小区新溢苑是什么特殊建筑吗?
一个小生命就这样离开了,我们都很难过,我们也不能否认家长的确没有很好地尽到监护义务。可这16幢房子是不是真的存在安全隐患?还是我们了解到情况有出入?我们了解到,杭州下沙新元小区新溢苑是05年建成的是农转居安置房。
我们找到了杭州经济开发区城建发展中心。在综合部部长尹若章的协助下,我们查找了杭州下沙新元社区农转居设计建造的相关资料,但新溢苑却不在名单当中。为什么会不在名单中呢?我们又联系上了杭州下沙街道。新元社区的副书记和街道综合治理科的科长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这个房子到底是属于什么性质?
就是他们自己集资,自己建造的农居房。”
这样的房子需要到社区、街道报批吗?
我们只是给他们划定一个区域,不能超过这个区域建造,给他们一个高度,不能超高,就这样。
这样的房子需要验收吗?
谁来验收,他们自己建,自己验收。
社区的杨书记说,这16幢全部是05年底完工的农居房,是绕城公路拆迁安置到这里的,根本没有房屋验收一说。现行法律、法规都没有规定农居房要“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即使在2004年7月由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新修订的《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仍没有规定农居房要“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对于承担农居房建设施工任务的“村镇建筑工匠”,这份条例中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技能”。社区表示,现在没办法联系上当年的建筑工人。
现在下沙区域内还有没有这样的房子?
还有几幢。
以后还不会再建这样性质的房子
以后不可能再建了,因为我们现在都由开发区统一建造了。”
街道综治科长的沈科长表示,有了这次教训以后,他们已经计划对一批老的农居房进行排查,争取能安装护栏,杜绝安全隐患。对陈先生的儿子意外身亡,街道、社区和房东协商后,房东愿意出5000元――1万元的安抚费。
陈先生说,现在再多的钱也换不回儿子的性命,就算100万元又怎么样?我们实在不忍心再责怪大人没有好好看住孩子,我们气的是可恶的“农居房”。当年,超强台风“桑美”在我省苍南县马站登陆,村民们选择在一幢新建的农居房里集中避灾,但天不遂人愿,里面的48人全压在废墟之下。 (编辑:王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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