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房局鉴定专家:中海渗水事件靠堵不行
中海北滨一号小区多种类型的住宅均发生了大面积的渗水现象,受害房屋室内斑斑点点、污浊不堪。中海“渗水门”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重庆市民及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有网友戏称中海房为“房斑斑”,这是继上海“楼脆脆”、成都“楼歪歪”后的又一网络新生词汇。
事件发生后,开发商开始对问题楼盘进行整改,然而,北滨一号联排别墅业主张先生却对中海的整改结果并不满意。“他们看到哪里在漏水,就在哪里用普通防水材料堵,可是墙壁还是会渗水出来,已经整改了5、6次了,从来就没有整改好。”张先生向大渝网反应。
大渝网随即电话采访了重庆市土房局房屋质量鉴定专家谭天华高级工程师,谭天华说:“从中海业主反应的情况来看,房屋出现大面积渗水,并有空鼓、裂缝现象的,已经属于房屋严重质量问题。”
“对渗水房屋的处理,开发商应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查找问题原因,找到渗水的源头,再对症下药。像那种哪里漏就堵哪里的做法,属于病急乱投医,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过一段时间后,由于水压的关系,还是会有水渗出来。光堵,是堵不住的。”谭天华说。
市消委:商品房鉴定有瑕疵消费者可退房
原定于去年交房的房屋,到了现在开发商仍不能按时交房,业主应该怎样维权呢?重庆市消委投诉部主任喻军谈到:“商品的质量问题主要分为一般质量问题和产品瑕疵问题两种,而在中海渗水事件中,开发商首先应该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按照业主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房屋本身有无法修复的先天缺陷,经过多次整改仍然无法达到建筑质量的要求,经监管部门确认后,那就属于产品有瑕疵了。”
据喻军介绍,对于鉴定有瑕疵的房屋,消费者可主张退房,原则上按照《合同法》来处理。如果合同上买卖双方对于退房价格没有明确表述,而此时周边同类型物业的价格已经上涨,开发商应按照当前同类商品的价格予以消费者赔偿。“此类商品房纠纷案件在中国有过先例”喻军说到。
同时,喻军还补充道:“对于瑕疵商品房,购房者如果不退房而选择继续住,开发商可和业主协商,按瑕疵商品的办法给业主折价补偿。”
律师:若开发商有过错应当承担全部损失
对于中海“渗水门”事件,重庆李科林律师谈到:“由于开发商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业主无法按时接房,过错在开发商这一边。业主可以依法不予收房,待整改完毕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业主再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开发商应根据购房合同上的规定,赔偿逾期交房这段时间内的违约金给业主。”
“如果购房者退房,产生的一切损失,也应该由事件的过错方承担。”李科林律师说到。
中海地产全国“渗水事件”档案
2005年 深圳怡美山庄
“墙面裂缝,地面空鼓,下水管堵塞,底层漏水,装修套餐等等诸多问题。
2006年 深圳中海日辉台
中海日辉台一期2栋5单元11A业主葛小姐的工程做了六个月并且房子到处漏水,天花开裂,弄得没法住只能把房子卖掉。
2007年 南京中海塞纳丽舍
装修时,部分水管是使用的基建时的水管,当初咨询过中海,称基建水管没有问题可以不换,结果小阳台水管漏水。最后维修人员只得把小阳台瓷砖砸开,修水管、做放水,前后共进行一个月时间。
2007年 深圳中海香蜜湖一号
香蜜湖一号是豪宅中的豪宅,建筑品质也应该非常出众,但相反的是房屋裂缝和漏水情况相当严重,甚至超过同期的一些不知名楼盘。
2008年 宁波中海东湖观邸
业主房屋质检报告中的四条:十七、二楼朝南阳台排水管出现漏水现象;十八楼二号房朝南阳台排水管穿越楼板处出现渗水现象;十九楼二号房北卫屋顶位置出现少许渗水痕迹;二十楼三号房北东侧地面局部倒坡,影响地面积水排水不畅。
2009年 重庆中海北滨一号维拉公馆、别墅
中海维拉公馆大面积漏水 1.2万元/㎡精装房变垃圾房;别墅大面积渗水后,室内留下斑斑痕迹,像得了红斑狼疮一样,中海“房斑斑”由此得名。
2009年 重庆南坪国际社区
国际社区屋顶防水有大面积的积水,局部空鼓。且大部分没有做凹槽,有漏水隐患。(编辑:王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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