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严重渗水 久拖不决
张先生是一位私营企业主,经过半辈子的打拼,前年用积蓄买了一套250平米的中海北滨一号联排别墅,总价高达300万元。到了去年底交房时,却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别墅的每层楼都发生了渗水,部分墙面还出现空鼓、龟裂的现象。
张先生告诉笔者:“2008年12月29号本来是原定的交房时间,我当时兴高采烈的去现场准备接房,没想到却发现房屋出现多处严重漏水,房屋顶部也有裂缝,根本达不到交房的标准。我找到销售部要求整改,销售部却推脱说自己只管卖房子,售后要找客服部,当初卖房时的热情现在早已经不见了踪影。后来,经过和开发商中海地产协商,中海地产同意整改,可这一整改就到了今年8月份,仍然没有达到要求。在这大半年期间,中海方面断断续续叫我去了5、6次,每次问题都没解决”。
“为了这套房子,我已经耗掉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了,我已经很疲惫了,现在我只想退房。”张先生称。
调查:外表光鲜的别墅 内脏得了“红斑狼疮”
2009年8月13日,中海地产给张先生等一批房屋出现问题的业主发函,称渗水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事实怎么样呢?我们随同张先生一起,实地查看了整改情况。
8月31日,当笔者走进张先生的北滨一号别墅内,室内的场景令在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斑驳的墙面布满了许多片状的修补痕迹,底层会所外仍有积水,敲击墙面还有空响声。这和别墅光鲜亮丽的外立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笔者在现场看到,中海对渗水的处理,只是简单的在室内渗水处用普通堵漏材料进行了堵漏,而在堵漏处,现在仍然有水迹出现,整个屋子看上去就像得了红斑狼疮。张先生称:“开发商所谓的整改,就是看到室内哪里渗漏,就在哪里用“水葫芦”堵。(名词解释:水葫芦,一种建筑用普通防水材料的俗称。)
那么,这样的防水措施管用吗?从事建筑加固、渗水处理工作的廖先生告诉笔者:“通常来讲,处理房屋漏水问题,需要先从根本上找原因,水是从外面渗到室内来的,说明外墙防水层出了问题,应该重做外墙防水层,只在室内进行简单的堵漏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法规:开发商应负全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张先生当初在购买中海北滨一号住宅时,由于资金不够,已经卖掉了自己的自住房屋,如今只有租房居住。面对花了300万元买来的别墅却无法入住,张先生显得很无奈。那么,事件的责任方中海地产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律师称:“房屋严重渗水问题导致业主无法入住。如果业主尚未收房,则可以依法不予收房,要求开发商整改后再办理交接手续,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迟延交付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章第六十条的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章第七十五条还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并严重影响居住的,消费者有权主张退房。 (编辑:王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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