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7日,中国验房师管理协会秘书长焦南博先生做客中国精神媒体群,就近期以“楼脆脆”、“楼歪歪”、“壁炉门”等为代表的房屋质量事故等热点事件,同网友围绕 “构筑房屋质量安全的三级监管保障体系”进行了互动交流。
上午10时,访谈开始。网友对房屋质量安全的关注热情很高,网友“中国调查”对中国验房师管理协会的工作表示支持,并对秘书长焦南博先生进行称赞。
焦南博秘书长首先应媒体“海南网”的要求,向大家介绍了中国验房师管理协会的产生和在人才培养、标准制定、行业自律、市场培育和新职业建议申报等方面的情况。他说,一个新职业和新行业及其专业组织的产生和发展,首先是要得到社会或市场的检验和认可。验房行业在市场呼唤中产生,在服务社会中得到实践检验。这一关不过,其它认可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现在日益增多的百姓验房需求,以及视质量为生命的开发商和国际化的物业品牌也开始请验房师为自己的项目进行质量把关,说明了建立在需求基础上的验房行业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针对“如何构筑三级监管保障体系”的问题,焦南博说,目前我国的住宅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尚不健全。
宏观上,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是“抽检”和“竣工备案”制。“抽检”存在监管漏洞,“备案”是例行公事,不出事不追究。监管重点在房屋的基础和主体结构。
中观上,建筑和房地产行业“五方责任主体”采取自查自纠,分户验收。“五方责任主体”因存在利益相关性,对于购房者来讲,实为“五方责任一体”。自己的产品自己检验,在信息的完整、真实、客观和准确性上,难免不被质疑。事实上,层出不穷的房屋质量问题,无不证明了缺乏第三方专业监督机构的体系是不健全和不公正的。
微观上,各类房屋的质量千差万别,同出于不同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之手,有些质量高,而有的缺陷和瑕疵百出。而置业百姓在专业上多是“门外汉”,加之建筑和房地产业“五方责任主体”的房屋质量信息难以做到真正的客观、准确和完整,新闻舆论监督也非专业出身,因此成为弱势群体。他们连起码的“知情权”都难以真正拥有和难以行使,别谈如何维权了。于是社会和置业百姓一方无不呼唤第三方的专业监督为自己服务。
简而言之,三级质量监管体系需要国家有关质量监管部门、建筑和房地产业“五方责任主体”和业主所委托的第三方验房机构,三管齐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才能对称、畅通,问题才能得到及时解决。
就网友提出的“验房师在构建房屋质量三级监管保障体系中处于什么地位?话题,焦秘书长分析说:“一级体系为政府的建筑和房地产业的质量监管部门;二级体系为建筑和房地产业的五方责任主体的自查自纠体系;三级为社会第三方监督体系,由业主、验房师和新闻舆论监督组成。验房师职业的产生是市场催生的结果,政府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微观上的房屋质量问题本来就不属于定位于裁判角色的政府职能,应该由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来监管。这就需要验房师验房的标准和依据要严格遵循国家的有关建筑和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焦秘书长还回答了“农民日报”网友提出的“如果上海的楼没倒,验房师能验出来吗?”的问题,他表示,目前房产质量的管理,政府采取的是抽验和竣工验收备案制,政府主要是针对房屋的实体工程质量,也就是说对基础和主题结构,而验房师是则是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查验,侧重点不一样。
验房师是受委托方(雇主)的有偿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商业合同和服务合同等,运用一定的专业知识、工具和技能,对竣工并将交付使用(或二手)的民用建设工程(或其装修装饰工程)进行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方面的查验,并向委托方(雇主)提供咨询意见的一种职业。
网友“重庆出版猫”提问说:如果发生房屋质量纠纷还需要重新请相关部门检验吗?是否能作为直接证据出示?焦秘书长回答说:“解决纠纷的途径有很多,可以仲裁,可以诉讼,可以协商等,但是目前验房师验过的房子,验出毛病后,经过协商,开发商都会积极整改,但是一定要言之有理持之有据,除非实体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历时一个小时的访谈中,焦秘书长还对“房价走势”;“验房师职业资格认证”;“验房工作流程” ;“验房报告的法律效力”以及“验房职业的前景”等众多网友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认真的解答,让广大网友对验房这一新兴行业和验房师这一高端咨询顾问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
访谈结束后,人民网、海南网、联合新闻网、吉林论坛等各大媒体纷纷对此次访谈进行了相关报道,整个访谈取得了初步成功。
嘉宾简介:焦南博,中国验房师管理协会秘书长、验房师新职业建议书起草人及其概念定义者和《验房师作业标准暨道德规范》主要起草人、房师傅验房公司战略发展首席顾问、知名人才研究与教育专家。
支持媒体:本次访谈得到 “大河网”、 “华龙网”、“ 东北新闻网”、“湖北新闻网”、“华媒网”﹑“河北广电网”﹑ “江西新闻网”、 “山西科普网”﹑ “云南网”﹑“天津在线”、“新民网”、 “大公网山西频道”﹑“焦点中国网”、 “九头鸟评论”﹑“ 长三角城市网”﹑ “昆明信息港”﹑“中国常州网”﹑ “中国大学生网”、“ 三清山新闻网”、 “四川灾后重建网”、“武汉新市民网” ﹑“荆州新闻网”、"长沙新闻网星辰在线" “中国预防腐败网”﹑“胶东在线”、“ 法治新闻网”、 “绥化新闻” 、“中国武进新闻网”﹑“威海新闻网“、“ 东方视窗”﹑“中国教育在线”、“教育生态网”、“西部法制网”、 “中国企业新闻网”、“新浪城市联盟太原站”、“腾讯大渝网”、“中外名人字画网”、“ 中国旅游景区网”、“作家 作文”杂志、“知音”杂志、“城市白领”杂志﹑重庆《时代信报》、“镇江日报”、“泰州晚报”﹑“长沙晚报”﹑“世界报 “﹑“青年导报”﹑ 北京“新快报”﹑ “科技报”、“重庆大学出版社”、“电子报”﹑“中联社”、“中国食品质量报”、“中国企业报”、“华夏时报”、“华夏时报网”、 “中国改革报”﹑“环境与生活杂志社”、中国社科院“环球市场信息导报”、“中新网金融频道”、“ 黔东南人民网”、“人民网图说中国”栏目、“湖南益阳电视台乡村频道”、“江西电视台都市频道”、“保定电视台”﹑央视数字电视《社会与法》节目中心、“河南电视台”、“福建电视台”、人民日报社《信息导刊》、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社会与法频道等媒体的大力支持。 (编辑:王志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