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工局公布了《南京市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针对市场上的精装修房给出了验收规范和标准,今年10月1日(实指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办法》规定,对于销售的精装修商品房,采用“先做样板房,确定流程工艺后再施工”的监管办法,严格检测装修材料和空气质量,实现“一房一验”,通过验收后方能交付给业主。
《办法》同时明确,精装修房分户验收的重点包括以下13个方面:裱糊、涂饰、饰面砖、木饰面等墙面面层质量;涂饰面层、拼装式吊顶等天棚面层质量;地砖(含石材)、木地板等地面面层质量;门窗工程安装质量;橱柜、隔断、台面等细部工程质量;栏杆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给排水工程安装质量;电气工程安装质量;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质量;建筑智能工程安装质量;外墙、楼(电)梯通道及地下室等公共部位质量;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此外,装修环保也受到空前关注。《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施工所用人造木板、涂料、天然石材等主要材料应进行甲醛含量、放射性相关指标检测,且是“一房一验”。
尽管出台了相关政策,但专家仍提醒,由于精装修房涉及到的规范和工序异常复杂,部分细节上的问题在《办法》中仍是盲区。业主在拿到通过“一房一验”的精装修房时,同样需要进行二次质量把关。(编辑:刘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