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尔滨新闻网报道,方先生与某开发商的预售合同签订后,如约支付了房价款。在验房时方先生发现阳台外多出了一条消防通道,他人可通过消防通道进入室内,这种情况严重影响到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消防通道的建造还对该房屋的采光、通风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使房屋失去采光、通风、观景等地理优势,在这种情况下,方先生认为房屋严重贬值。
对于这个问题,能否要求开发公司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记者采访了资深房地产法律专家。专家表示,通常《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中并没有对房屋采光、安全受到影响的此类隐性损失约定如何赔偿,法律、法规对此也未明确规定。本案中,开发公司应当告知方先生消防通道的建造情况,让对方决定是否购买;预售合同的房屋平面图上没有反映该消防通道,方先生不可能知道,开发公司对此存在过错,且本案的消防通道确实对系争房屋的安全、采光、通风有较大影响,相比同样房屋的价值有所降低,开发公司应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购房人也应当查看相关图纸,了解房屋的各方面问题,如果交房时不符合图纸标识,购房人有权向发展商索赔。(编辑:刘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