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倒覆事故,敲响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工作的警钟
“‘政府监管存在盲区,业主责任难以落实’是一个问题。”上海市建设交通委主任黄融介绍,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内,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材料供应等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比较多,但对建设单位的监管还存在薄弱。
黄融说,这导致了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建设单位的责任实际上难以有效落实。“特别是多元投资下业主直接介入工程管理、建设单位违法指定发包、部分房产开发单位因资金匮乏、盲目压价、盲目压缩合理工期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另一方面,部分工程建设参与方在利益驱动影响下,质量安全意识淡漠,重效益和进度,轻质量和安全的现象比较普遍。
“近年来,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严格项目计划、土地取得和规划控制等审批程序的情况下,部分施工单位存在压价竞争、违法转包分包、非法挂靠、资质虚假和建材质量不达标等违规行为。”
此外,黄融还表示,在强势业主的控制下,监理单位也难以独立、公正、有效的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以上违法违规失信的行为,都会不同程度地导致质量安全事故或隐患。”【来源:新民网 编辑:彭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