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苗冬宁】
先验房,后买房。
很雷人的广告语,此语一出立马令我有以下两种想法。
一:开发商以此展现自己庞大的实力。(实力的展示)
二:开发商以此展示自己无可挑剔的施工质量。(细节塑造的展示)
直接以现房形式进行销售的开发商在重庆市乃至全国都属少见,此举充分显示出了开发商的强大资金实力和综合实力。既然打出的口号是先验房,后买房。房屋查验要是出现问题,直接影响到业主对房屋的购买,房屋的销售也是房产开发商的命脉,要是没有细节的把握,那么根本就无法轻易打出此广告宣传.
广告语突入眼帘,下意识的想法就是以上所说两种。心中突然感觉到开发商也开始意识到了交接房的重要性,对我们验房人来说是个好事,同时也证明重庆市全民意识的提高。但是据看到此雷人广告语已有一段时间,空闲的时候仔细想想,突然间感到,原来雷人广告语背后有更加雷人的陷阱。
“先验房、后买房”为何说他有陷阱呢?既然是验房后买房,那么肯定就是在没有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对现房进行查验。就这一点,就暴露出了一个问题,没有合同,没有交房标准,房屋查验的内容是什么?简单的房屋质量瑕疵?是否过于简单了?至少作为一名专业的注册验房师,我们的《执业守则与道德标准》明确地告诉我们,要对照合同对房屋进行相应的查验。按照开发商的说法,那么房屋查验将完全不涉及到房屋的约定交房标准,同时房屋也就不可能存在合同违约的责任。此乃雷人广告陷进之一。
从另一方面来考虑,“先验房,后买房”,如果是按照常理来思考、来进行,或许是一件比较好的事情,但是国家所提出的是接房前业主先要验房,验房完毕之后才可以接房,那么按照此开发商的雷人广告语而言,是否意味着在业主验房完,买房的同时也要办理相关的接房手续呢?这也是一个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将原本细致,繁杂的事情缩短了不止一倍的时间,但是业主对于房屋的主动性却大大降低,中间缺少了思考的时间。并且在中意此房时,一旦销售人员以种种缘由扰乱自己正常的思考,那么后期所带来的麻烦,就可想而知乐。
“先验房,后买房”,我所见过的房产营销中最雷人的广告语,究竟雷人广告语带给我们的是什么?我个人认为,一方面是意识的唤醒,另一方面是可行性的斟酌与推敲。希望雷人广告只作为一个雷人的警示,而不是一个雷人的群体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