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按现行国家、地方规定,工程建设项目交房验收是由开发商组织的。程序是这样的:先组织各专业部门的验收,如人防、消防、市政、绿化、安全等;再组织规划验收,按规划指标确定是否达到规划要求;最后进行房屋工程的质量验收,先通过初验收,然后由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当地质监部门监督,进行正式验收。以幢为单位,每幢再抽验几套,按国家规范及地方规定和要求进行验收,如发现问题需整改的,再报监理单位,当地质监部门核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这其中存在着程序过于繁琐、抽查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等问题。
为此,九三学社的张武斌委员建议:可以在地方规定“一房一验”,由以前的整幢质量验收改为每一套房子验收,解决了个体验收带来的问题,使每个业主对自己购买的房子质量感到放心、踏实。
还可以通过设立专业的验房公司,由相关的专业人员组成,并取得验房师资质。在形式上,可采取政府干预,由政府直接委托验房公司,费用可由开发商在办理报批手续时支出;也可采取开发商自行委托,费用由开发商支出,避免开发商与业主的直接对话;或者也可采取业主自行委托,这样业主会感到很踏实,费用也可由业主向开发商报销。确定费用标准,以业主委托较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