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位于南岗区的枫林时代还没有经过验收就开始通知业主进户,在枫林时代小区环境的现状以及配套设施远未达到标准的情况下,开发商便要求业主办理进户手续并交纳入户费用,业主代表正式约谈了开发商和物业,开发商、物业对业主的要求置之不理,无视业主权益和合理要求,遭到了该小区业主与哈市市民的谴责。
根据记者了解,负责开发建设枫林时代的单位是哈尔滨市社联综合建设开发公司,1月6日,业主接到了入户通知,可是当业主满心欢喜地去办理入户手续的时候却发现了问题,在办理进户的现场,开发公司并没有提供任何关于房屋验收的资料。
按照规定,开发商在办理进户手续时必须向业主提供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意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否则居民可拒绝入户,没有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商品房是不具备进户条件的。

小区里还没有路
而枫林时代小区的设施与环境现状更让业主不满,小区里的路没有修,甚至连临时通行道路都没有。部分业主楼内的上下水系统完全处于未竣工状态,更有甚者电表箱里居然没有电表,消防柜里的消防设备也并不齐全,更让业主气愤的是就是枫林时代小区现在这样的状态,在合同里居然体现出已经合格的状态,业主不禁问道,这样的房子我们怎么住?
根据2009年5月20日起开始施行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新规要求“因季节原因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的,应当完成临时通行道路、临时照明等设施的建设”。

裸露在外面的电线
尽管设施少、进户条件不足、没有水、没有电,不过枫林时代进户时收的费用倒是一样都不少,其高层和多层住宅物业费更是按照建筑面积每平米收取1.2元与1元,业主表示:“根据哈尔滨物业收费暂行办法,枫林时代收取的物业费处在一级标准水平,物业公司应该向业主提供一个封闭的小区、24小时保安巡逻、全天监控,现在任何一项都没有达到,就让业主交这些费用,还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我们业主完全有理由拒绝。”
按照合同规定枫林时代小区本应在去年12月31日前经过综合验收并交付使用,现在已经延期进户,枫林时代小区业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并维护业主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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