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我们一起敲响癫狂房价的丧钟
房价,因其关于民生,因此成为社会热点;暴涨的房价,因其影响了最为广大百姓安居乐业梦想,使众多人沦为房奴,因此成为社会焦点;
破解房价高涨癫狂的难题,因其涉及到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产业利益链条上众多集团、个人的切实利益、行政体制改革、乃至中国市场化步伐、城市化进程等方方面面的宏中微观问题,因而成为社会难点。
房价暴涨、资产泡沫的警钟,不绝于耳。为此,政策层在头疼;百姓在骂娘;获此暴利者在奸笑。难道真的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吗?
不,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中国决不会一任房产的泡沫,像美国次贷危机那样,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从而坑百姓,害国家,祸及世界……
笔者之所以下此断言,决不仅仅是近期的中央工作会议透露出的有关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有关宏观政策信息,也决不仅仅是此后温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有关工作会议和14日召开的常务会议所做出的日益细化和可供操作的如下四条措施和5年具体目标要求。
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房用地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使用效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二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三要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会议指出,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各地加大了对建筑质量差、设施简陋、居住密度高的棚户区的改造力度,大批居民住进新居,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会议决定,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方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中央财政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适当支持,省和市、县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大资金投入。鼓励采取共建的方式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免征相关改造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先安排土地供应。继续按现有政策推进国有林区、垦区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的棚户区改造。
会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当地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除此以外,还有更为深刻的、更为根本的政治制度的原因和自然法则使然——
首先,我们再审视一下我们国家的社会性质。
我们国家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社会,而非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与后二者的区别,关键是其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尊奉的是社会(集体)利益为首、为重的价值观,因此,城市土地是国家的农村土地是集体的或曰公有的。因此,大家或占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永远高于私人利益。你在这边建房,只是在一段时间内住住而已,想把它视为永恒的私有财产,只是异想天开的呆子。因此,当少数人的暴利,损害了绝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的生存、生活利益之时,这种社会性质,不答应,其决策层,不会坐视不管,否则,就是最大的失职、渎职行为,人们就会摘掉她的乌纱帽;否则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人民就不会有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因惹众怒,就有可能去改变这种制度,而非只是骂娘。因此,只要社会性质不变,少数人一时风光或暴利一下可以,但长久风光暴利下去,那是不可以的,尤其是当他们损害多数人利益的时候!而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就是在这样优越的制度下,实现的,同时一些官僚主义者,也就是这样被人们唾骂和丢掉乌纱帽的!
其次,我们再审视一下我们党和政府的性质、宗旨。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先进文化、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共产党和其领导下的政府宗旨、或曰其整体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人民是什么,人民是这个国家占绝大多数者,否则,不能称其为人民。目前,这个占绝大多数的群体,就是庞大的占国家人口80%以上的中低收入人群。
他们的生活得不到有效改善,他们的切身需要得不到有效满足,还以高陡房价使他们沦为房奴,使他们生存利益受到损害,生活质量受到影响,他们就不高兴,就要骂党和政府。这是我们的党和政府最不愿意看出的事情,这有违于党之为公立党,政府之为民执政的初衷,有违于其许下的诺言甚至誓言!一种失信于广大百姓的政党,是不会长久的,船能载舟,也能覆舟,如是而已。
因此,当暴胀的房价,损害了占绝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的利益时,党和政府就会义无反顾地站出来,遏制甚至打击这些过热行为,投机行为,以平民愤,以慰以稳社会,以保护自己的领导权利不会旁落——看看,面对当下暴涨的房价,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发话了吧?温总理在国务院工作会议和常务会议上部署、出拳了吧?!不发话有违民心!
再者,我们审视一下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
我们国家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也即无产阶级专政):和平建设时期,那些没房子住的占国家人口绝大多数的中低收入人群,也即“无产”阶级,要专谁的政?不就是要专敌人的政吗?那敌人是谁?不就是那些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吗?
社会主义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制度,任何损公肥私的行为,严重者,都是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度的犯罪行为。有此行为的人,就是国家和人民的敌人,就是专政的对象,因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
而人民,在中国,也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而是有其相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其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且有常务会议执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保障。
因此,直接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属于扰乱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秩序,严重者,属犯罪行为,国家和人民将会对之绳之以法。若间接或客观出现了物价暴涨乱局的,国家也绝不会坐视不管,因为稳定压倒一切,因为市场监管本身就是政府的一大职责,否则就是政府最大的失职!失职就要挨骂!就要掉乌纱帽!
因此,不仅对09年房价暴涨国家和政府要干预,要调控,要遏制,而且,2010年乃至以后,大凡出现类似情况时,国家依然会出拳整治!不整治,乱了套,就不是民主和谐的国家!
最后,我们再探寻一下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一个质、量、度的问题,当中国的房地产质量出了那么多大大小小的问题;当中国的城市空房率那么高,但还有那么多的人没房住的时候;当中国的房价,无论公民的收入增长多快,都追不上比收入增长更快的癫狂房价之时;当其它大部分行业都过渡到买房市场开始微利经营,让老百姓分享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之时——
就你房地产这少数的行业,就一直那么牛气冲天,霸气十足下去吧?No,No……有道是,物极必反,适者生存。有一高,必有一低,有一扬,必有一抑。此乃天道、地道、人道也!此乃规律使然也!违天道,遭天罚;违地道,受众罚;违人道,受到良心谴责!
因此,我们断言:当下各地房价非理性地上涨,且还在超过中低收入人群购买力的卖方市场舞台上继续癫狂,必然被党、政府和人民乃至自然法则所不容。国家上下,将持久不断地为之敲响一个个丧钟!而我们百姓或购房者要做的是,首先,吁请政府加强整治,不得失职渎职,把腐败和市场监管不力的官员,搞下来,当官不给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同时拿好自己的钱袋子,该出手时再出手,别让人三下两下就给忽悠走了,因为政府措施,毕竟是外因,而决定买不买房的权利,在每个个体,毕竟是内因,政府措施得力,那是大家的福气,不力,就该自己倒霉了。尤其是当有时外部条件或政府措施不力时,还要考自己拿捏,依靠但不依赖,这样自己就会损失小一些,心情比别人高兴一些,人生就会相对美好一些。
笔者预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民有所居的小康社会目标,也必然会在党的正确领导、政府的有力保障、人民的努力建设和不断斗争下,为期不会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