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快下班时,在中国验房师管理协会的QQ群中遇到一位业主在找北京房师傅的验房师,我就出来打了个招呼,看是否需要帮助,结果一接上话,那个业主就噼里啪啦的给我打了一大段内容——
“前些天收到收房通知书,本来很高兴,但进屋验房后,发现问题一大堆,让我很震惊、很愤怒、很想骂人、有很无奈······”
“单元门口的雨棚玻璃、公共大厅的镜子、防火门的玻璃都已经碎了好几块,楼道内的消防器材箱中空空如也,公用防火门的自动闭门器也已经损坏······”
房间内窗户觉得有些歪,墙面有裂缝,卫生间地砖有破损······”
——看的出来,这个业主很愤怒,也很无奈。
终于他停顿了一下,我问“这些问题,物业的人说怎么处理?”
“物业人说,这写些问题都是建筑通病,没事,不影响居住。”
“那他们有没有说什么时间能将您讲的问题整改好?”
“没有说,只是说让我们先收房······”
这个业主“很悲、很哀、很倒霉”,这是我的第一感觉。
这位业主陷入被动地位就在于其不了解收房知识,不了解验房知识,欠缺维权知识······想想以前服务过的雇主,他们也大多是第一次收房,但是通过网络查询和电话咨询,就会了解一些基本的收房、验房知识,防止导致收房后再遭遇维权难题。
去年元旦,北京市建委出台并开始实施了“先验房后付费”的新规定,当时各类媒体是一片叫好声,但就是到了现在还有象上面的那个业主一样,收房时感到愤怒。
我觉得,其实业主自己发现房屋存在问题也好,是请验房师查验出问题也罢,心情愤慨是可以理解,但激动的情绪是不利于处理出现的问题,甚至会出现事倍功半的效果;根据我服务过的一些业主的反馈,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就是有依有据、有礼有节和气的交涉解决出现的问题。甚至还有些业主一遇到的事情就抱着“不行就打官司”的想法,其实一个业主或一个业主维权小组与一个开发商打官司都不是比较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因为打官司不仅意味着时间、精力、财力等多方面的消耗,最后的结果也是存在不确定因素的。
所以,我觉得验房师在服务的过程中,不仅要用专业的技术和专业的知识服务业主,还要用自己相关的工作经验,给业主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法,让愤怒的业主息怒,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