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2.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3. 业主核查材料。开发商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房屋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和《面积实测表》办收房手续时查看,《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可带走,《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4.验房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房(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先验后收”不仅是符合商业惯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房屋的对价是房款,消费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价款,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验房要坚持的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开发商,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5.检查完这些工作,如果没问题的话,那就交钱去吧;换正规发票及缴交各项相关费用与钱银有关,更要笔笔算清,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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