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问题影响越来越广泛,事关众多业主切身利益,本报去年11月23日头版头条给予关注。
《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昨日公布实施,以前销售的车位不受限制.
昨日起,车位比例低于1的广州楼盘小区,车位只能卖给业主,且一套房只能限买或限租一个车位。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市交通委员会昨日公布《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开始实施,对广州楼盘车位销售作出了上述新规定。
限买车位新规去年就已执行
《规定》的实施意味着,广州绝大部分楼盘小区的车位都只能卖给业主,投资者炒卖车位的现象将会被杜绝。但《规定》颁布实施之前,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车位、车库已核准预售或已确认权属的,不受新规限制。
据了解,自《物权法》去年10月实施后,广州楼盘小区车位能否卖或如何卖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更有不少楼盘小区出现业主联合起来禁止开发商卖车位的纠纷。市房管局早在去年5月已经停止车位新预售证的申请审批,下半年一段时间更停办车位买卖合同的登记。
而在去年11月,该局已经公布《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征求市民意见,向市民吹风楼盘车位只能卖给小区业主(详见本报2007年11月23日A6版)。而在去年11月开始,房管局在办理车位买卖登记时,都要求楼盘开发商必须提供承诺车位买家是本小区业主的函,否则不予办理。
停止车位预售
监控非常严格
昨日,《规定》正式颁布实施,规定楼盘车位不能进行预售,必须在开发商完成车位的大确权后才能出租或者出售。最受关注的是,《规定》明确,楼盘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数量少于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房屋套数的,房屋购买人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或租用该楼盘的一个车位。也就是说,如果楼盘车位住宅比例低于1的,小区的车位只能卖给业主,而且每户业主只能买或租一个车位。《规定》还要求车位的房产证要注明该楼盘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号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防止开发商造假。另外,开发商还不得以“只售不租”的名义拒绝向业主提供停车服务。
据了解,《规定》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略为放宽了相关车位买卖的规定,即车位住宅比高于1的楼盘可以不受一套房限买或限租一个车位的规定。打个比方,珠江新城不少新豪宅楼盘规划的车位数量要比房屋数量多,一般达到2∶1,该种楼盘就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目前广州一般楼盘小区车位比在1∶3至1∶4之间,绝大部分楼盘都不可能享受上述“特权”。
租卖都要公示
内容要很翔实
《规定》还要求开发商卖或租车位都要公示。一方面申请商品房预售时,必须按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相关信息,填报完整的楼盘明细表和项目概况,并在“阳光家缘”网站公示。另一方面,出售或者出租车位、车库的,应当将出售或者出租方案在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公示30天,同时在“阳光家缘”网站上公示,并出售或者出租方案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出售或者出租车位方案内容包括:车位的分布位置、数量、面积情况(包括规划和测绘平面示意图);人民防空工程的范围及车位安置情况(注明使用注意事项);车位出售或者出租的时间、价格、方式及公示方案;车位、车库实行年租、月租、临时出租的方案分类说明;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管理事项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新规影响:车位难炒啦
随着广州车位买卖新规定的出台,广州一度流行的车位投资热会降温,投资者难再买车位投资了。
据了解,在《物权法》实施前,广州楼市一直有车位投资的市场。尤其是2005年、2006年,广州楼盘车位月租金降至400元/月,很多开发商把车位出租改为出售,价格低廉,不少市民开始投资车位。海珠区某楼盘在2005年推出一批特价车位9.8万元/个,有投资客一口气买下5个车位进行出租,更等着车位升值。目前该小区车位二手价超过20万元,投资者投资利润翻倍。但随着《规定》的实施,楼盘车位限向业主销售,投资者很难再一口气买下数个车位投资了。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去年10月《物权法》的实施,广州车位的成交量在逐步减少,而价格也越来越高。去年每个月一手车位成交量都超过3万平方米,售价大概在6000-8000元/平方米之间,今年前两个月一手车位成交量都低于3万平方米,售价在1万元/平方米上下。